童工是什麼?幾歲以下算童工?關於童工勞基法這樣規定!
根據勞基法§44第1項規定,15歲以上、16歲以下的受僱者,為我國法律定義的童工,基於保護未成年工作者的身心健康之目的,法律對於童工的雇用也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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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基法§44第1項規定,15歲以上、16歲以下的受僱者,為我國法律定義的童工,基於保護未成年工作者的身心健康之目的,法律對於童工的雇用也有所限制。
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勞動基準法§36規定:「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兩者不同在於除非是有特殊情況,否則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
競業禁止條款是企業與員工簽訂的一種契約,約定員工在離職後一定期間內不得到與現在工作相同領域的公司任職,以確保員工不會洩漏前公司的營業秘密。
變形工時是為了配合不同行業有各自的排班需求,例如:觀光、餐飲、運輸業有淡旺季,或科技業不同時間點處理的訂單量會不同等情形,訂有的彈性工時制度。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7條,資遣費是雇主在資遣勞工時應該給付給勞工的費用,也是對勞工權益的保障。那麼,究竟資遣費的金額該如何計算呢?快來看看法律人的整理吧!
在遇到「被資遣」的情況時,勞工該怎麼辦?又有哪些可以主張的權利呢?法律人為大家整理了關於資遣勞工不可不知的4大重點,快來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