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憑證是什麼?時效多長?這樣聲請就對了!
債權憑證是一種用來「證明債權存在」的文件,當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清償債務時,法院就應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待未來債務人有財產時再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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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憑證是一種用來「證明債權存在」的文件,當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清償債務時,法院就應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待未來債務人有財產時再為清償。
當收到支付命令時,首先要確認該命令的真偽、是否真的是由法院核發,確認其為真後,可再向法院聲明異議,以避免自己的財產被強制執行。
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當債權人向債務人債權人請求為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給付時,可以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作為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根據。
本票是一種證明債權存在的文書,當債權人持有本票時,就可以在一定期間內向發票人請求給付本票上規定的金額;至於本票裁定,則是當債務人未履行約定支付財產時,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依據。法律人幫大家整理了本票與本票裁定的介紹、以及本票的寫法,快來看看吧!
強制執行指當債務人不還錢時,身為債權人的你就可以透過法律,強制實現判決條文上的債權,迫使債務人還清債務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