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會收到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為的一種督促程序,簡單來說,就是透過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的方式,來督促債務人返還積欠的金錢或財產。
因此,如果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通常就是因為自己有尚未返還給債權人的金錢或財產。而如果收到了支付命令卻置之不理的話,債權人很有可能會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那麼,收到支付命令後該怎麼做?
確認真偽
有鑒於偽造的支付命令已經成為一種常見的詐騙手法,為了避免ㄖ受騙,第一步即應先查證支付命令的真偽。
如果是法院寄發的支付命令,上面會記載該案件的案號及承辦的股別,可以先上網查詢法院的電話和承辦股別的分機號碼,再致電該股的書記官確認是否真的有核發過支付命令。
提出異議
確認支付命令為真後,根據民事訴訟法§ 516 第 1 項規定,債務人可以在 20 日內不附理由向法院聲明異議,一但提出異議,則支付命令中有聲明異議的部分就會失效,並且進入訴訟或調解程序(民事訴訟法§ 519 第 1 項)。
然而要注意,針對支付命令的異議必須在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內提起,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就會成為債權人得以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的執行名義。這時如果不想要財產被強制執行,只能再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且向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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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要怎麼提?
支付命令異議應以書狀的方式向法院提出,具體的書狀寫法也可以參考司法院官網的民事異議狀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