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懶人包-流程?費用?期限?原來強制執行法這樣說!

Author 01Author 01
By 法律人編輯 - Kelly.2022-04-19

什麼是強制執行?有什麼條件?

假設你借錢給朋友,那麼你=債權人,朋友=債務人

當債務人不還錢時,身為債權人的你就可以透過法律,強制實現判決條文上的債權,迫使債務人還清債務的過程便是強制執行

舉個例子

甲起訴請求乙償還借款 100 萬元,法院判決乙應返還甲 100 萬元確定後,如果乙拒絕還錢,甲可以拿確定判決請求執行法院對乙的財產進行扣押或拍賣,使甲依該確定判決可請求乙返還 100 萬元的權利獲得實現。

債權並不限於財產,因此非財產案件也可聲請執行!例如:房客 X 可透過法院強制要求房東 Y 修理房屋壞掉的冷氣、電燈。

強制執行流程是?

Step 1. 取得執行名義

強制執行是最後手段,因此必需要有「執行名義」,而所謂的執行名義,就是法律認證債權人可向債務人討回欠款的公文書。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4 規定,執行名義為: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Step 2. 調查債務人財產

根據強制執行法§5,還必須附上債務人的財產資料(如: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債務人勞保投保資料等...),這一步相當於告訴法院「債務人有這些錢,請法院幫我拿過來」。

如果想查稅務資料,你需要準備這些文件:

  1. 身分證

  2. 執行名義證明文件正、影本

  3.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

Step 3. 寫狀向法院聲請

強制執行需要由債權人主動聲請,法院不會幫我們主動開始執行。債權人完成上述兩步後,須另寫「強制執行聲請狀」向法院提出聲請才行。

如果對方無財產可進行強制執行怎麼辦?

如果強制執行沒財產,也就是債務人真的沒錢,債權人只能另行聲請債權憑證。(保障債權人仍然享有「要錢的權利」,債權憑證可中斷債權時效,讓你可以等債務人有財產時再強制執行;雖然換發憑證需要繳交規費 1,000 元,但總比拿不回錢好,建議債權人還是可以善用這個機制。

強制執行有期限嗎?

有!根據民法§137,因起訴而中斷的時效,從判決確定以後重行起算;原消滅時效不滿 5 年的話,以 5 年重行起算。

舉個例子

A 賣一棟房子給 B,依民法§125,要在 15 年內討債。後來 A 跑去打官司,在第14 年的時候判決確定,這時候時效就要重新計算,也就是從第 14 年開始再算 15 年,這段期間 A 都可以拿著判決去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需要多少費用?

結語:本文提供強制執行的解釋、條件、流程與費用等資訊,作為各位決定前的重要參考依據。

讓一部分的人,先走在前面

花更少時間,擁有更多專注,讓你將精神投入在最重要的事情上


相關文章

本票裁定是什麼?對方沒錢怎麼辦?費用與強制執行方式一次看的預覽圖片

本票裁定是什麼?對方沒錢怎麼辦?費用與強制執行方式一次看

本票是一種證明債權存在的文書,當債權人持有本票時,就可以在一定期間內向發票人請求給付本票上規定的金額;至於本票裁定,則是當債務人未履行約定支付財產時,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依據。法律人幫大家整理了本票與本票裁定的介紹、以及本票的寫法,快來看看吧!

免費下載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