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庭是什麼?111年最新流程、和解、開庭時長資訊總整理
偵查庭為刑事案件的偵查程序之一,所謂偵查程序,是指檢警單位在得知可能有犯罪事件發生後,進行調查、蒐證的過程。偵查程序的主導者是檢察官,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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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庭為刑事案件的偵查程序之一,所謂偵查程序,是指檢警單位在得知可能有犯罪事件發生後,進行調查、蒐證的過程。偵查程序的主導者是檢察官,不是法官。
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當被告經傳喚無故未到庭,經拘提也無法找到被告時,法官便可以對被告發出通緝書,以期快速找到被告。
非常上訴是一種是刑事訴訟法所獨有的特別救濟途徑。檢察總長對於刑事確定判決,發現該案件的審判有違背法令情事,而訴請最高法院予以撤銷糾正的特別救濟程序。
拘提分為五種類型,指在一定期間內,拘束被告的人身自由,強制其到達一定場所接受訊問的意思。除了被告外,也可拘提證人、沒收程序的參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