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親是什麼?
姻親就是原本沒有血緣,但因為雙方結婚而建立的親屬關係,根據現行《民法》的規定,姻親共有 3 種不同的類型。
怎樣算是姻親關係?
民法§ 969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1. 血親的配偶
血親的配偶意即與自己有血緣關係者的配偶。
舉例而言:嫂嫂、姐夫、弟妹、妹夫(兄弟姐妹的配偶)就是姻親的一種。
2. 配偶的血親
配偶的血親是與自己的配偶有血緣關係者。
舉例而言: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配偶的父母)就屬於此類。
3.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與自己配偶有血緣關係者的配偶,也是姻親的一種。
舉例而言:連襟(配偶的姊或妹的配偶)、妯娌(配偶的兄或弟的配偶),即使此類姻親關係。
姻親的親等計算
根據民法§ 970 規定,姻親的親等計算也分為 3 類:
1. 血親的配偶
血親的配偶,看的是其與自己的血親的親等。
舉例而言:兄弟姐妹和自己是二親等,則嫂嫂、姐夫、弟妹、妹夫也都是自己的二親等姻親。
2. 配偶的血親
配偶的血親,看的是其與自己配偶的親等。
舉例而言:公公婆婆、岳父岳母是自己配偶的一親等,則也是自己的一親等姻親。
3.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看的是其與自己配偶的親等。
舉例而言:連襟、妯娌關係中,自己配偶的兄弟姐妹的配偶,和自己配偶之間是血親的配偶關係,也就是二親等的姻親,也會是自己的二親等姻親。
延伸閱讀:直系親屬是什麼?和旁系血親差在哪?一篇文搞懂民法親屬!
讓法律人 APP 幫你實現「法規隨手查自由」!
不只是民法!免費的法律人 APP 收錄並定期更新超過 10,000 部全國法規、釋字、判例、座談、大法庭和法律用語!一站搞定你的搜索需求,再也不用開多個瀏覽器分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