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34-1共有土地怎麼賣?優先購買權其實可能被破解!
土地法§34-1第1項規定,只要是超過了1/2的共有人同意,且這1/2共有人的土地持分相加後大於50%,就可以利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概念,將土地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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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34-1第1項規定,只要是超過了1/2的共有人同意,且這1/2共有人的土地持分相加後大於50%,就可以利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概念,將土地賣掉。
土地法§34-1執行時的具體細節仰賴土地法34-1執行要點。而執行要點經內政部於2017年修正發布,其中涵蓋許多重大修正,本文進行條列式的重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