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警示帳戶?
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3 規定,當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在偵辦刑事案件時,認為特定帳戶有可能涉及犯罪行為(如:詐欺、洗錢等金融犯罪),就可以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戶頭被列為警示帳戶會怎樣?
一但戶頭被列為警示帳戶,所有的交易功能都會被暫時凍結,包括轉帳、提款、收款等功能都無法使用。
另外,銀行也會依法將被列為警示帳戶的相關資訊通報給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及全國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5)。
警示帳戶如何查詢?
若要知道自己的帳戶是否有被列為警示帳戶,可以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信用報告,目前有線上查閱以及書面查詢兩種管道,前者可以直接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查詢,後者則有至全國郵局代辦、親至聯徵中心櫃台辦理、以及郵寄申請表格 3 種方式。
警示帳戶如何解除?
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9 第 1 項規定,警示帳戶的警示期限為 2 年,但有必要時,可再展延 1 次,最長可展延 1 年,也就是說,警示帳戶的狀態最長可維持 3 年。
而若期限還未到、想主動解除警示帳戶的狀態,首先要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一項:
刑事案件獲得不起訴、緩起訴或緩刑處分
刑事案件獲得無罪判決
刑事案件獲有罪判決,但已繳畢罰金或刑期執行完畢
刑事案件獲得保護處分
已確認案件為一般商業交易糾紛
已確認帳戶是被冒名申辦或盜用
確認滿足條件後,申請人需攜帶相關的證明文件(如:判決書、處分書、執行完畢證明書等)親赴各地的警察分局偵查隊、或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理。
詳細的辦理方式可以參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的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其中都有更詳細的辦理方式說明!
結語:本文簡介了何謂警示帳戶,以及查詢、解除警示帳戶的方法,幫助大家快速了解警示帳戶的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