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是什麼?
公民投票是憲政體制下一種體現民主與人民參政權的制度,簡單來說就是讓公民針對法律或是重大政策,以投票表決的方式表達意見。
公民投票又可分為全國性公投和地方性公投,前者依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對全國性的法規或政策進行表決;後者則是依照各地方縣市政府的自治條例規定,由地區的人民針對地方性的政策和法規做出表決。
誰可以參與公投?
根據新修正的公民投票法§7規定,只要是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的中華民國國民,就具有公民投票權。
全國公投有哪些流程?通過門檻?
提案
全國公投的提案方式一共有 4 種:
公民提案(公民投票法§10)
由公民直接提案,有人數門檻,提案人數需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
以距今最近的第 15 屆正、副總統選舉(2020)為例,根據中選會的統計資料,該年的選舉人、也就是有投票權的人為 1,931 萬 1,105 人,因此,全國性公投的公民提案門檻即為 19,311,105 x 1/10,000 ≈ 1931 人。
在提案通過後,還需經過連署的程序,待連署通過後才會交付公民投票。
行政院提案(公民投票法§14)
若行政院認為有將政策交付公民投票的必要,也可以在經立法院同意後提出公投案,不需再經過連署程序。
立法院提案(公民投票法§15)
和行政院一樣,立法院也有提出公投案的權利,且一樣經院會通過即可,無需再經過連署程序。
總統交付(公民投票法§16)
依公民投票法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使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的時候,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後,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並且也不需經過連署程序。
連署(僅限公民提案)(公民投票法§12)
在公民提案送交中選會審核通過後,就會接著進入連署程序。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一件公投案必須在 6 個月內達到連署人數門檻,也就是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 1.5%以上,才算連署通過。
一樣以 2020 年第 15 屆正、副總統選舉為例,全國性公投的公民連署門檻為選舉人總數的 1.5% 故為 19,311,105 x 1.5% ≈ 289,666 人。
投票
當提案及連署通過後,接著就會進入投票階段,依照現行法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每 2 年舉行一次,皆訂在 8 月的第 4 個星期六(公民投票法§23)。
至於公投案通過與否的門檻,根據修正後的公民投票法§29規定,需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 1/4 以上,即為通過。
舉 2021 年的四大公投為例:根據中選會公布的資料,該年度有公投投票權的人數為 1982 萬 5468 人,因此有效同意票必須多於 19,825,468 x 1/4 = 495 萬 6367 張,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才算是提案通過。而 2021 年的四大公投同意票均未超過門檻,並且不同意票也多於同意票,因此 4 項公投結果都是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