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罪是公訴嗎?
刑法中其實沒有「公訴罪」這個詞,「公訴」是描述一個程序,而不是一個罪名。
我們生活中常聽到的「公訴罪」,其實是在說這個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即使被害人願意原諒不去追究,但只要檢察官發現了犯罪事實,都可以起訴犯罪行為人,並由法院進行審判。
而竊盜罪即是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檢察官一旦知曉了竊盜的發生,即使被害人沒有提出告訴,檢察官仍然有權限介入調查,並決定是否起訴犯罪行為人,讓竊盜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親屬之間的例外
根據 刑法§ 324第二項規定: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抑或是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竊盜罪者「須告訴乃論」。也就是說親屬間的竊盜行為,被害人須提出告訴,司法機關才會著手進行偵辦。若沒有經由犯罪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便不得提起,亦即不告不理。
竊盜罪初犯和解了還會不會被關?
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的案件,雖然無法因爲和解而撤銷告訴,但若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行為人在初犯且有悔意的狀況下,得向法院爭取從輕發落,便有機會視案件的狀況,爭取到不起訴、緩起訴、減刑、緩刑或者是易科罰金等較輕的罰責。
而倘若偷盜之物的金額不高,依刑法§61第2款,犯竊盜罪,其情節輕微,認為依刑法§59減刑後仍嫌過重者,得免除其刑。
竊盜罪和解金要多少錢?舉個實際案例
一名婦人至百貨進行採購時,將2罐總價值66元的鳳梨罐頭放進購物袋,但至櫃台結帳時,卻只拿出米酒結帳,店員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向警方報案,而婦人犯後懊悔自責,自知不該貪小便宜,以5000元和百貨業者達成和解。
法院考量婦人犯後具悔意,而偷竊之物僅是日常生活所用的鳳梨罐頭,並且也以遠高於偷竊之物價值的金額和業者達成和解。
因此,法院在參酌婦人的犯罪動機、犯罪過程後,認為雖然婦人的行為觸法,但並無給予刑罰的必要,依照刑法§61第2款判決婦人免刑,但也叮囑婦人「務必將心比心、記此教訓」。
重點整理:
竊盜罪其實不是我們常聽到的「公訴罪」,而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被害人沒有提出告訴,檢察官仍然有權限介入調查。
若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在初犯且有悔意的狀況下,得向法院爭取到不起訴、緩起訴、減刑、緩刑或者是易科罰金等較輕的罰責。
參考資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