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假是什麼?
產檢假是性別平等工作法 §15 第 4 項所明文規定的女性受僱者權利,在妊娠期間如果需要產檢,可以向雇主提出產檢假的申請,請假方式分為「全天」、「半天」或「小時」為單位,(勞動部104 年 05 月 29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40130594 號令),雇主不能拒絕、扣考績、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
雇主不讓我請產檢假會怎樣?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違反者,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名稱、姓名。
誰可以請產檢假?請幾天?
一般民營企業勞工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 §15 規定,與生產有關的假別基本上都是女性受雇者才可申請。2022 年 1 月 18 日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產檢假天數增加為 7 天,且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7 規定,當女性生產時,其配偶可在其生產的當日及前後總共 15 天內,選擇 5 日申請陪產假。
公務員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3 第 4 項規定,公務員懷孕於分娩前,有 8 天產前假(法條用字雖然不是產檢假,但意義相同),可以分次申請,但不能保留到分娩後。
申請產檢假需要出示哪些證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13,雇主可要求受僱者提出證明文件,來證明員工有產檢的事實。但每間公司的規模不同、規定也不盡相同,因此要求的產檢證明文件也不太一樣,一般來說會有以下 4 項證明文件:
掛號繳費收據
門診證明
媽媽手冊封面
媽媽手冊蓋章頁
產檢假有薪水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 §15 第 6 項新規定,受雇者於產檢假以及陪產假期間,雇主仍須照常發給產檢假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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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重點整理
產檢假請假方式分為「全天」、「半天」或「小時」為單位,雇主不能拒絕、扣考績、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
拒絕女性受僱者請產檢假,雇主可處新臺幣 2 萬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名稱、姓名。
一般民營企業勞工享 7 天產檢假,當女性生產時,其配偶可在其生產的當日及前後總共 15 天內,選擇 5 日申請陪產假;公務員則有 8 天產前假,可以分次申請,但不能保留到分娩後。
請產檢假須檢附「掛號繳費收據」、「門診證明」、「媽媽手冊封面」、「媽媽手冊蓋章頁」 4 項證明文件。
受雇者於產檢假以及陪產假期間,雇主仍須照常發給產檢假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