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是什麼?
地價稅是我國土地稅稅目的一種,為持有稅,對持有土地的人課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的地價總額計算徵收,基本稅率為 10‰,採累進稅率。
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是以開徵當年 8 月 31 日時,土地所有權狀上登記名義人為納稅義務人。
如何查詢地價稅?
可先透過各縣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網站進行稅額試算(如:台北市政府),再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電子稅務文件區」,點選「申請核發地價稅開徵繳款書」,選擇「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健保卡」其一登入申請後,以線上或線下便利商店的方式進行繳稅。
地價稅什麼時候需要繳交?
而地價稅開徵、繳納、課稅所屬日期則分別是:
開徵日是每年 11 月 1 日
繳納期間是當年 11 月 1 日~ 11 月 30 日
課稅所屬期間是當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如果逾期繳納地價稅會怎樣?
若逾期繳納,每超過 3 日按照稅額加徵 1% 滯納金,超過 30 日還不繳稅,且未申請復查者,地方稅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一般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是多少?
自用住宅用地如果符合以下全部要件,即可享有 2‰ 優惠稅率(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 10‰):
要辦妥戶籍登記
土地所有權人或他的配偶、直系親屬,要在這筆自用住宅用地上辦妥戶籍登記。
使用限制
這筆自用住宅用地必須沒有出租或供營業用。
面積限制
都市土地(有發布都市計畫的地區)面積未超過 3 公畝( 300 平方公尺)部分;非都市土地(未發布都市計畫的地區)面積未超過 7 公畝( 700 平方公尺)部分。
處數限制
土地所有權人和他的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所有的土地中,適用優惠稅率的自用住宅用地以 1 處為限。例如:土地所有權人和配偶各有 1 筆土地居住自用, 2 筆土地中只有 1 筆土地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地上建築物權屬限制
蓋在自用住宅用地上的建築物,所有權人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他的配偶、直系親屬。
如何計算地價稅?
重點整理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10‰,採累進稅率。但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享有 2‰ 優惠稅率。
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是以開徵當年 8 月 31 日時,土地所有權狀上登記名義人為納稅義務人。
地價稅開徵日是每年 11 月 1 日,繳納期間是當年 11 月 1 日~ 11 月 30 日,課稅所屬期間是當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若逾期繳納地價稅,每超過 3 日按照稅額加徵 1% 滯納金,超過 30 日還不繳稅,且未申請復查者,地方稅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