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是什麼?
借名登記是指一個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登記在別人名下的行為,雖然該財產看起來是登記在別人名下,但事實上仍由原本的所有人對該財產為使用、處分、收益等行為,只是借用他人的名義為登記而已。
舉例而言,小明本來擁有不動產A屋,但和朋友小華約好將A屋登記在小華的名下,不過小華只是單純地出借名義,A屋實際上的使用、處分、收益等權利還是歸小明所有。
至於為什麼要把自己的財產登記在別人名下呢?通常是為了節稅考量、或是出名人具有某些特定的身分或資格(例如:出名人有購買國宅的資格)等等,都是借名登記可能的原因。
借名登記的法律效果為何?
原則上,除非有違反法律規定或是公序良俗的情形,現行的實務見解有承認借名登記契約的效力,並可類推適用委任契約的規定。
但要注意的是,借名契約的效力只存在於借名人跟出名人之間,而不及於契約以外的第三人。
舉例而言,小明將自己所有的A屋登記在小華名下,並簽訂借名登記契約,那麼實務上肯定該契約的效力,小華不會因此、也不能主張自己是A屋的所有權人;然而,如果今天有契約以外的第三人小美跟小華買下了A屋,因為就外人看來,A屋的所有人是小華,為了保障第三人的權利以及交易秩序,小明就不能對小美主張自己才是A屋的所有權人,而要求小美返還A屋,頂多只能向出名人小華追究相關的損害賠償責任。
因為借名登記是將自己的財產登記在別人名下,可以說是一種信任大考驗!如果真的有必要原因一定要借名登記,最好要簽訂借名登記契約,以證明自己才是真正的所有人,避免將來產生相關的法律糾紛無法主張自己的權利!
借名登記契約要怎麼訂定?
原則上,借名登記契約書的內容應該包含以下事項:
標的(借名登記的範圍)。
期間(借名登記的時間有多長)。
約定借名人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出名人沒有使用、處分、管理借名登記標的的權利。
約定管理或處分借名登記標的的費用(如:房屋稅等)由借名人負擔。
借名人要給付給出名人的報酬。
可要求出名人提供一定的金錢作為擔保。
結語:本文簡介了借名登記的定義、會產生的法律效果,以及在簽訂借名登記契約時的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助大家更了解借名登記的概念。
參考資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