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悉在公文中是什麼意思?
敬悉在公文中有兩種解釋,其一是引述語,用於回覆平行機關來文(平行文),為引敘完畢時使用,亦可用「依據」作為替換,要注意的是若以書函答復個人來函時,使用「接悉」、「已悉」即可,不宜使用敬悉。
其二則用於來文之簽辦,其他單位如果僅為會簽,沒有其他意見,就可寫「敬悉」,不用「擬」字。
舉個例句-敬悉如何使用?
彰化縣政府 書函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
主旨:
一、貴府 110 年 9 月 10 日 O 字 O 號函敬悉。
二、...。
三、復請 查照。
OO 部長吾兄勳席:頃奉 OO 月 OO 日惠書,暨「O國人事制度訪問考察報告」1冊,均敬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