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是俗稱,地政士是正式名稱
代書(Scrivener)行業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時期,當時從事房地產買賣、登記相關業務者稱為「司法書士」或「行政書士」,在民國 78 年土地法修正時,將其改名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民國 90 年 10 月地政士法通過後,則改統稱為「地政士」。
代書的服務項目有哪些?
依地政士法§16 規定,代書主要的工作是代為辦理不動產交易的法律文件申請及相關服務,如:
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
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贈與稅、遺產稅以及不動產買賣涉及的所得稅、增值稅事項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
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
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
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