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什麼?
印花稅(Stamp Duty)是一種「憑證稅」,也就是針對某些特定類型的憑證,只要這個憑證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成立的,就需要課徵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法§5,須課徵印花稅的憑證類型如下:
銀錢收據
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買賣動產契據
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比如買賣車輛、商品原料......等。
承攬契據
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印花稅怎麼計算?誰來繳納?
或可以直接透過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的「印花稅試算網站」進行快速線上試算。
如何申報印花稅?
稅額在 3 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至來來 OK、全家、統一及萊爾富等 4 家便利超商繳納,若稅額在 3 萬元以上者,請至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
多久要繳一次印花稅?
公私營的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因書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稅捐處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每 2 個月為一期,分別於 1 月、3 月、5 月、7 月、9 月、11 月之 15 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在地稅捐處申報。
漏繳印花稅會有哪些罰則?
漏貼印花者
法源依據
違反印花稅法 §8 第 1 項及 §12 ~ §20 之規定。
案例
○○ 牙醫診所開立自費醫療費用收據 65,000 元交付患者,無貼用印花稅票,違反印花稅法 §8 :應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規定,該牙醫診所計漏貼印花稅票 $260 ,依印花稅法§23 規定,除補繳本稅外另按漏貼稅額處以 5 倍至15倍罰鍰。
未經註銷印花者、印花註銷不合規定者
印花揭下重用者
法源依據
違反印花稅法 §11 之規定。
案例
○○ 公司與甲公司訂立承攬契約金額為 200 萬元,依法應貼用 2,000 元印花稅票,○○ 公司貼用 2,500 元印花稅票並加蓋圖章註銷,發現溢貼而未申請退稅,逕自揭下溢貼 500 元的印花稅票,貼到與乙公司訂立的承攬契約。○○ 公司已違反了印花稅票經貼用註銷者,不得揭下重用規定,除補徵稅款外,依印花稅法 §24 第 2 項規定,應按情節輕重,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 20 倍至 30 倍罰鍰。
重點整理
須課徵印花稅的憑證類型為「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印花稅稅率:「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按金額 1/1000 計貼,買賣動產契據 ➡️ 每件$12 ,「銀錢收據」➡️ 按金額 4/1000 計貼,押標金按金額 1/1000 計貼。
「漏貼印花者」、「未經註銷印花者」、「印花註銷不合規定者」、「印花揭下重用者」都會面臨相關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