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權是什麼意思?一張圖就搞懂抗辯權白話文

Author 01Author 01
By 法律人編輯 - Kelly.2022-06-10

抗辯是什麼意思?

一方當事人主張或行使權利時,他方當事人所提出的反駁或異議,稱為抗辯。也就是為了對抗他方所提出對自己不利的主張,而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或權利。

舉個例子

阿明主張小華曾向其借 100 萬元至今未還,起訴請求小華應返還借款 100 萬元,但小華反駁阿明也曾向他借款 60 萬元沒有還,所以就 60 萬元部分可以抵銷,這種情形小華就是以「抵銷」為抗辯(民法§334);或者小華主張阿明曾經對他說過:「這筆借款不用還了」,小華就是以「免除」為抗辯(民法§343)。

抗辯權是什麼意思?

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權利。權利人行使一定權利時,抗辯權人可以拒絕給付或阻止其權利行使。抗辯權可分為永久性抗辯權暫時性抗辯權。前者可以永久排除請求權人給付(例如:時效抗辯),後者則只能暫時阻止請求權人行使權利(例如:同時履行抗辯權)。

永久性抗辯權 V.S. 暫時性抗辯權

永久性抗辯權

意思:又稱為毀滅抗辯權,指經抗辯權人拒絕給付後,債權人請求權永久不得行使。

舉例:時效抗辯權(民法§144)、惡意抗辯權(民法§198)、民法§288......

暫時性抗辯權

意思:經抗辯權人拒絕給付後,債權人的請求權暫時不能行使,但等到抗辯原因消滅後,債權人還是可以行使請求權。

舉例:不安抗辯權(民法§265)、先訴抗辯權(民法§745)......

重點整理-抗辯與抗辯權的關係

更多的法律名詞,法律人APP讓你查好查滿!

免費的法律人APP收錄超過10,000部全國法規資料、法律用語,讓你隨時隨地都能想查就查!


相關文章

免費下載 App